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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南京创新名城建设配套政策问答,你不容错过!


1、诺奖得主、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来宁落地实施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答:可以申报“创业南京”英才计划,这些人才符合科技顶尖专家A类计划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后,可最高获得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2、如何申领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答:在所在区(园区)科技部门辅导下,每年7—9月申报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经评审入选的,诺奖得主领创项目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国内外院士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3:3:4的比例分期拨付,无需提交专项申请。


3、国内外院士还有其他配套资金扶持政策吗?

答:国内外院士入选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且在宁“持大股”(占股30%以上)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并经市级认定后,可再享受500万元项目资助。无需提交专项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直接认定并兑付。


4、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团队”企业人才项目,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来南京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答:可以申报“创业南京”英才计划,这些人才符合科技顶尖专家B类计划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后,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


5、如何申领项目资助?

答:在所在区(园区)科技部门辅导下,每年7—9月申报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经评定入选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3:3:4的比例分期拨付,无需提交专项申请。


6、1号文发布前入选科技顶尖专家B类计划的人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资助吗?

答:科技顶尖专家B类计划的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统一提高至500万元,1号文发布前入选的人才无需提交专项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补齐兑付。


7、我是南京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专家团队,我(团队)入选了江苏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请问在南京有什么配套扶持政策吗?

答:对本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专家团队入选的,按省拨经费1:1的比例,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


8、如何申领配套资助?

答:本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专家团队入选江苏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后,无需提交专项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和实际投入进行认定并报审后,按省拨经费1:1的比例,向引才单位拨付资助金额。


9、我不是上面的列举的顶尖人才,但我(团队)的技术项目对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具有关键性支持作用,到南京来发展能获得什么样的扶持?

答:对本市急需紧缺战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由南京创新名城建设理事会、专家咨询会举荐,报经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10、我在南京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我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对南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请问我和我的企业能享受什么样的政策扶持?

答:可以申报“创业南京”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审核通过后,将给予最高五年、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及众创空间场租减免、研发机构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补贴等政策。


11、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申报具体有哪些条件?

答:申报人为我市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或持有企业30%以上的股份,企业成立5年之内,符合我市“4+4+1”产业发展方向,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此外,在宁设立不满五年的新型研发机构,其运营公司负责人将直接纳入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享受相应的培养支持政策。


12、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主要有5个方面的扶持政策:一是给予最高五年、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二是进入政府认定的众创空间,免收两年场地租金;三是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给予50万元奖励;四是培育期内暂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参照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给予支持;五是被认定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支持。此外,还享受“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参加境内外高级研修、创新产品首购首用等服务。


13、1号文发布之前入选的创新型企业家也可以享受新的政策扶持吗?

答:1号文发布前入选的创新型企业家无需提交专项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各区(园区)按照新的标准兑现政策。


14、南京市不拘一格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形的,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均不再对其学历、职称等设置限定条件。其中,新创业2年内吸纳备案社会风创投融资超过500万元的、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落地本市的,经所在区(园区)重点推荐,可直接评定入选市级项目。


15、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评价更加侧重什么?

答:持续扩大产业一线人才评价自主权。各区(园区)可结合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对部分优秀的区级人才项目不受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参加市级评审。对市各高新园区国资入股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市级评审在专家评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区级重点项目的推荐权重。


16、南京本土人才是否享受高层次创业人才相关政策?

答: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其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可视同在宁“首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17、我是一名在站博士后,出站后,我打算利用个人发明专利在南京创办科技型企业。请问南京在支持博士后就地转化科研成果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答:您可以申报我们“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中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并享受相关初创扶持政策。今年出台的“一号文”明确对在宁进站博士后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投入创业项目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站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项目评审时,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予以优先支持。


18、请问南京在降低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成本方面,有什么政策措施吗?

答:我们对入选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项目给予50—1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三年免租金100m2创业场所和100m2人才公寓的扶持。同时,对入选人才所创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人才初创企业。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