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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干货多,多项支持政策为首次提出
此次《行动计划》部署和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举措,涉及27项具体措施和26条支持政策,其中大部分政策措施为首次提出。
一、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对新获批的省级以上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市级在试点期内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每年每家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3.实施100项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并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二、对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家给予2000元一次性资助。
3.给予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每件10000至1000元的分层次奖励。
4.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情况纳入企业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对获得认定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给予奖励。
三、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1.对新获批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每年给予20万元资助。
2.对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量超1000件、发明专利申请占比50%以上的服务机构分层次给予奖励。
3.打造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择优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
四、对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支持政策
1.设立江北新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
2.在南京举办的大型专业展会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
3.公开专利举报投诉热线,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支持政策
1.对承担南京市知识产权培训任务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每家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经费。
2.对自主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在宁高校,按照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标准给予重点支持。